专利摘要:
一種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包含基板及提供於基板上之光阻絕層。顯示窗口係定義於基板之未提供光阻絕層之區域上。光阻絕層包含第一層,其包含具有第一顏色之第一材料。保護面板更包含穿透光阻絕層而形成之孔洞。孔洞具有內側壁,其包覆具有不同於第一顏色之顏色之包覆材料。
公开号:TW201319608A
申请号:TW101138214
申请日:2012-10-17
公开日:2013-05-16
发明作者:Hyun-Hee Lee
申请人:Samsung Display Co Ltd;
IPC主号:G02F1-00
专利说明:
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及包含其之顯示裝置
相關申請案之交互參照
本申請案主張於2011年10月18日向韓國智慧局所申請之申請案號10-2011-0106676之優先權效益,其全部揭露將併入此處作為參考。
本發明係有關於一種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
各種顯示裝置,例如電視、手機、導航、電腦顯示器及遊戲機已被開發。
顯示裝置可包含顯示面板及窗口面板或保護面板。保護面板可設置於顯示裝置之外部以保護顯示面板免於受到外來力量的傷害。黑色層可被設置於相對於顯示面板之非顯示區域的面板表面上,因而使顯示面板之內部可不顯露。顏色塗佈層可具有非黑色的另外一種顏色(例如白色)。上述於背景部分的討論係提供背景知識,而不構成先前技術之認定。
本發明之一態樣提供一種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保護面板包含基板;提供於基板上之光阻絕層,其中顯示窗口係定義於基板未提供光阻絕層之區域上,其中光阻絕層包含第一層,其包含具有第一顏色之第一材料;以及形成以穿透光阻絕層之孔洞,該孔洞具有以包覆材料包覆之內側壁,包覆材料具有不同於第一顏色之顏色。
在上述面板中,包覆材料可具有大於第一材料之吸光率。孔洞之內側壁可包含以包覆材料包覆之階梯狀表面。光阻絕層可包含面對基板之第一表面及面對遠離基板之第二表面,其中第二表面之一部分以包覆材料包覆。光阻絕層可更包含第二層,第一層係設置於第二層與基板之間,第二層包含第二材料,其具有不同於第一顏色之第二顏色,其中孔洞之內側壁包含第一層之第一部分及第二層之第二部分,其中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兩者或其中之一係以包覆材料包覆。保護面板可更包含光傳輸層,其係提供於基板上且位於孔洞中,其中光傳輸層具有不同於基板之透光率。
另一態樣提供一種顯示裝置,包含:包含其上顯示資訊之顯示表面之顯示面板;上述保護面板,設置於顯示面板上,其中顯示面板與顯示窗口係對齊以透過顯示窗口而觀看資訊;以及光偵測器,設置於保護面板下且對齊孔洞以用於偵測透過孔洞而入射至顯示裝置之光束。
在上述裝置中,顯示裝置可更包含光發射器,設置於保護面板下且與孔洞對齊以用於透過孔洞發射光束至顯示裝置之外部。光發射器與光偵測器可以位於孔洞下之單件元件而實現,其中該單件元件更配置以調配光束的發射與入射光束的偵測、及判定所偵測之入射光束是否為從光發射器所發射之光束於位在顯示裝置外部的物件之反射。
本發明之又一態樣提供一種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保護面板包含:基板,包含顯示區域及非顯示區域;第一層,設置於基板之非顯示區域上,第一層為第一顏色;第二層,設置於第一層上,第一層係設置於第二層與基板之間,第二層係為不同於第一顏色之第二顏色;孔洞,形成以穿透第一層與第二層,孔洞包含內側壁,該內側壁包含第一層之第一部分該第二層之第二部分;以及塗層,設置於內側壁之第一部分之至少一部分上,塗層具有不同於第一顏色之顏色。
在上述保護面板中,塗層可更設置於內側壁之第二部分之至少一部分上。第一層可包含面對基板之第一表面與面對遠離基板之第二表面,其中第二表面之一部分係透過孔洞而暴露,且塗層更設置於暴露部分上。保護面板可更包含設置於基板上且位於孔洞中之附加層,附加層係配置以傳輸朝向孔洞入射之光線。第一層可為實質地白色。塗層可為實質地黑色。
在一態樣提供一種顯示裝置,包含配置以顯示影像之顯示面板;包含顯示面板之殼體;以及設置於顯示面板上之上述保護面板。
在上述裝置中,顯示裝置可更包含:包含於殼體中且與孔洞對齊之光感測裝置,其中光感測裝置包含:光發射器,配置以透過孔洞發射光線至顯示裝置之外部;以及光接收器,配置以接收自光發射器所發射且被位於顯示裝置外之物件所反射之光線。光線可包含紅外光。塗層可配置以防止朝向孔洞入射之紅外光被第一層及第二層之至少其中之一反射。其中塗層具有大於第一層之吸光率。
本發明之實施例提供一種用於顯示裝置且能避免自光感測裝置輸出之光線被散射之保護面板。
本發明之實施例提供一種顯示裝置,包含用於顯示裝置且能避免自光感測裝置輸出之光線被散射之保護面板。
根據本發明之實施例,保護面板包含:基座基板,包含顯示區域及鄰近於至少一部分顯示區域之非顯示區域;第一顏色層,設置於基底基板之一表面上以對應至非顯示區域之至少一部分,第一顏色層具有第一開口;第二顏色層,設置於基底基板之表面上,第一顏色層設置於第二顏色層與基底基板之一表面之間,且第二顏色層具有對應於第一開口之第二開口;以及第三顏色層,設置於第一開口之至少一內側壁上。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三顏色層可更設置於第二開口之內側壁之至少一部分上。
在其他實施例中,當以垂直於保護面板之方向觀看時,第二開口可具有大於第一開口之面積,且第二開口可暴露第一顏色層之一部分。第三顏色層可更設置於第一顏色層藉由第二開口所暴露之部分上。
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三顏色層可更設置於第二開口之內側壁上。
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三顏色層可更設置於第一顏色層之暴露的表面之至少一部分上。
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顏色層可具有實質地白色。第三顏色層可具有實質地黑色。
根據本發明之實施例,顯示裝置包含:顯示影像之顯示面板;容納顯示面板之殼體;以及設置於顯示面板上之保護面板。保護面板可應用於根據本發明各種實施例之保護面板之其中之一。
在某些實施例中,顯示裝置可更包含包含於殼體內且設置以對應於第二開口之光感測裝置。光感測裝置包含產生光之光發射器及接收自光發射器所產生之光的光接收器。光可為紅外光。
本發明之實施例鑒於附圖及附隨的詳細說明而將變得更加顯而易見。第1圖為顯示根據本發明某些實施例之顯示裝置的分解透視圖;第2圖為顯示根據本發明某些實施例之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的透視圖;第3圖為截取第2圖中I-I’沿線之剖視圖以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第4圖為截取第2圖中I-I’沿線之剖視圖以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第5圖為截取第2圖中I-I’沿線之剖視圖以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第6圖為截取第2圖中I-I’沿線之剖視圖以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第7圖為截取第2圖中I-I’沿線之剖視圖以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第8圖為截取第2圖中I-I’沿線之剖視圖以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第9圖為截取第2圖中I-I’沿線之剖視圖以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第10圖為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保護面板及光感測裝置之透視圖;第11A圖為截取第10圖中II-II’沿線之剖視圖以顯示使用者不在保護面板前面的狀態;以及第11B圖為截取第10圖中II-II’沿線之剖視圖以顯示使用者在保護面板前面的狀態。
現將參閱後文中之附圖以更充分地描述本發明之實施例。本發明之優點與特徵及達成該些優點與特徵之方法將藉由參閱附圖以詳細描述的實施例而顯而易知。然而,應註明的是,本發明並不限於下列實施例,且可以各種形式實現。據此,該些實施例之提供僅係用以揭露本發明且使所屬技術領域具有通常知識者瞭解本發明之範疇。在圖式中,本發明之實施例並不限於提供於此之特定範例,且圖式係誇大以為清楚表示。
後文中,本發明之實施例將參閱附圖而詳細地闡述。
顯示裝置可包含顯示面板、保護面板、及光感測裝置。光感測裝置可設置於面板下且包含光發射器及光接收器。自光發射器發射至外部之光(例如紅外光)可藉由使用者或其他存在於顯示裝置前面之物件所反射。且,光接收器可接收所反射之光。因此,其可能根據所接收之反射光而改變所顯示之影像。以此方式,顯示裝置可被控制以降低電力耗損。
黑色之外的顏色(例如白色)可用於塗佈保護面板之非顯示區域。一般來說,白色具有比黑色大的光反射特性。因此,自光發射器輸出之光可藉由塗佈層而反射並散射,且光接收器可辨識反射光及散射光。因此,即使使用者不位於保護面板前面,顯示裝置可能被錯誤的操作。
第1圖為顯示根據本發明某些實施例之顯示裝置的分解透視圖。
根據本發明某些實施例之顯示裝置可為手持式電子裝置,舉例而言,如第1圖所示之手機。然而,其不應限於此。根據本發明某些實施例之顯示裝置可應用於各種資訊提供裝置,例如電視、導航、電腦顯示器或遊戲機。
根據本發明某些實施例之顯示裝置可包含顯示面板100、容納顯示面板100之殼體200及設置於顯示面板100上之窗口面板或保護面板300。
在實施例中,顯示面板100顯示影像。顯示面板100可不被特定限制。舉例而言,顯示面板100可包含各種顯示面板,例如有機發光顯示面板、液晶顯示面板、電漿顯示面板、電泳顯示面板及電潤濕(electrowetting)顯示面板之其中之一。
殼體200容納顯示面板100。單件殼體200係繪示於第1圖中。然而,本發明並不限於此。可結合兩個或更多個構件以形成殼體200。
在實施例中,殼體200可更容納其上安裝有複數個主動元件(未顯示)及複數個被動元件(未顯示)之電路板PCB。此外,殼體200可更容納與顯示裝置相容之電力提供單元,例如電池。
保護面板300係設置於顯示面板100上。保護面板300係與殼體200結合且與殼體200一起形成顯示裝置之外表面。此時,顯示面板100可與保護面板300結合或黏合。
在實施例中,保護面板300包含顯示區域AR,其具有顯示窗口,係用於顯示由顯示面板100所產生之影像;以及非顯示區域NAR,當由垂直於保護面板之外表面的方向觀看時,其係鄰近於顯示區域AR之至少一部分。
在實施例中,影像並非透過非顯示區域NAR而顯示。非顯示區域NAR之至少一部分係定義為具有光感測窗口之光感測區域NAR-IR。第一顏色層320之第一開口OP1係設置於如上所述之光感測區域NAR-IR上。
在一實施例中,顯示裝置可更包含光感測裝置400。光感測裝置400係容納於殼體200中以發射光通過光感測區域NAR-IR並接收通過光感測區域NAR-IR之所發射光的一部分。自光感測裝置400發射之光射向保護面板300之外部且可藉由使用者或存在於保護面板之前面或附近之物件所反射。光感測裝置400接收反射光且可能依據反射光的接收而改變影像的顯示。在實施例中,光可主要為紅外光。
即使未顯示於第1圖,在實施例中,顯示裝置更可為觸碰面板。觸碰面板可為電阻式觸碰面板或電容式觸碰面板。
第2圖為顯示根據本發明某些實施例之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的透視圖。第3圖至第9圖為截取第2圖中I-I’沿線之剖視圖以顯示本發明之各種實施例。在第3圖至第9圖,彼此相同的元件將以相同的參考符號或相同的參考標誌而標示。
後文中,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保護面板300將參閱第2圖及第3圖而更詳細描述。
在實施例中,保護面板300包含基底基板310、其中提供有第一開口OP1之第一顏色層320、其中提供有第二開口OP2之第二顏色層330以及第三顏色層340 (或塗層)。在實施例中,第一顏色層320與第二顏色層330形成光阻絕層。孔洞延伸穿透光阻絕層,且包含位於第一顏色層320之第一開口OP1與第二開口OP2。
在實施例中,基底基板310係為透明片狀基板。基底基板310包含其中顯示影像之顯示區域AR、以及非顯示區域,當由垂直於保護面板之外表面的方向觀看時,其係鄰近於顯示區域AR之至少一部分。
如第2圖所示,在實施例中,顯示區域AR可由非顯示區域NAR所環繞。然而,本發明並不限於此。在其他實施例中,非顯示區域NAR可區分為兩個區域,且顯示區域AR可設置於非顯示區域NAR之兩個區域之間。
在實施例中,基底基板310可包含玻璃。特別地,基底基板310可包含強化玻璃(tempered glass),其具有比一般玻璃大之硬度。或者,基底基板310可包含塑膠。特別地,基底基板310可包含透明強化塑膠,例如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
第一顏色層320係設置於基底基板310之表面上,該表面係相反於外表面。第一顏色層320係形成於非顯示區域NAR之至少一部分上。第2圖顯示相對於非顯示區域NAR之全部部分之第一顏色層320作為範例。第一顏色層320可吸收或反射從基底基板310面對外部之表面所入射之光。
在實施例中,第一顏色層320可具有實質地白色,其具有最大的光反射度。然而,本發明並不限於此。舉例而言,第一顏色層320可具有紅色、綠色、藍色、棕色、灰色、粉紅色及黃色之其中之一。在所繪示之實施例中,其他顏色具有小於黑色之吸光率。
在實施例中,第一顏色層320可提供為複數個次層。舉例而言,由於白色具有比其他顏色弱之光阻絕特性,因此具有白色之第一顏色層320可提供為多於具有其他顏色之第一顏色層320之複數個次層。
第一顏色層320具有第一開口OP1。第一開口OP1相對於光感測區域NAR-IR。第2圖顯示包含具有一個第一開口OP1之第一顏色層320的保護面板300作為範例。第2圖顯示於平面視圖上具有圓形之第一開口OP1。然而,其並不限於此。第一開口OP1可具有任何光可通過其中之形狀。舉例而言,第一開口OP1於平面視圖上可具有三角形、四角形、橢圓形或不規則形狀。
第二顏色層330係設置於第一顏色層上因而使第一顏色層320係設置於第二顏色層330與基底基板300之表面之間。第二顏色層330係設置以相對於第一顏色層320之至少一部分。第二顏色層330與第一顏色層320一起吸收或反射從基底基板310之其他表面所入射之光。
第二顏色層330可具有灰色。然而,其不應限於此。在實施例中,第二顏色層330可透過第一顏色層320而從顯示裝置之外部被辨識。因此,第二顏色層330可具有從外部觀看時不阻礙第一顏色層320之顏色的顏色。
第二顏色層330可提供為複數個次層。
第二顏色層330具有第二開口OP2。第二開口OP2相對於第一開口OP1。第二開口OP2於平面視圖上可具有圓形。然而,其不應限於此。第二開口OP2可具有各種光可通過其中之形狀的其中之一。例如第二開口OP2於平面視圖上可具有三角形、四角形、橢圓形或不規則形狀。
第三顏色層340 (或塗層)係設置以減少朝向第一及第二開口OP1及OP2入射之光藉由第一及第二顏色層320及330之至少其一的反射。
第一顏色層340 (或塗層)係設置於第一開口OP1之內側壁上。第一顏色層340覆蓋第一顏色層320環繞第一開口OP1之側壁,因而使第一顏色層320不會透過第一開口OP1而暴露。
第三顏色層340可具有實質地黑色。然而,其不應限於此。第三顏色層340可具有能夠防止朝向第一及第二開口OP1及OP2之光被第一及第二顏色層320及330之至少其一反射之顏色。在描述於此之至少某些實施例中,第一顏色層340可具有比各個第一及第二顏色層320及330大之吸光率。
第三顏色層340可提供為複數個次層。
後文中,根據本發明各種實施例之顯示於第4圖至第8圖之各個保護面板300包含基底基板310、第一顏色層320、第二顏色層330及第三顏色層340。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顯示於第4圖至第8圖之保護面板300包含與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顯示於第3圖之保護面板300實質上相同的基底基板310與相同的第一顏色層320。因此,相同的元件310及320的描述將省略或簡要地提起,而顯示於第4圖至第8圖之第二及第三顏色層330及340將更詳細地描述。
後文中,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保護面板300將參閱第2圖及第4圖而說明。
第二顏色層330係實質上與第3圖中之第二顏色層330相同。因此,為簡要說明將省略第二顏色層330之說明。
第三顏色層340係設置以防止朝向第一及第二開口OP1及OP2入射之光被第一及第二顏色層320及330之至少其一反射。
第三顏色層340係設置於第一開口OP1之內側壁及第二開口OP2之內側壁的至少一部分上。第三顏色層340防止環繞第一開口OP1之第一顏色層320的側壁及環繞第二開口OP2之第二顏色層330的一部分被暴露。
第三顏色層340可具有實質地黑色。然而,其並不限於此。第三顏色層340可具有能保護朝向第一及第二開口OP1及OP2入射之光不被第一及第二顏色層320及330之至少其一反射之顏色。
第三顏色層340可提供為複數個次層。
後文中,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保護面板300將參閱第2圖及第5圖而說明。
第二顏色層330係設置於第一顏色層320及基底基板310上因而使第二顏色層330係設置以相對於第一顏色層320之至少一部分。換句話說,第一顏色層320係設置以介於第二顏色層330與基底基板310之表面之間。第二顏色層330與第一顏色層320一起吸收或反射從基底基板310所入射之光。
第二顏色層330可具有灰色。然而,其不應限於此。由於第二顏色層330可藉由從基底基板310之其他表面入射以穿透第一顏色層320之光而從顯示裝置之外部被辨識,因此第二顏色層330可具有能維持第一顏色層320之顏色的任何顏色。
第二顏色層330具有第二開口OP2。第二開口OP2相對於第一開口OP1。當以垂直於保護面板之外表面的方向觀看時,第二開口OP2具有大於第ㄧ開口OP1之面積。第二開口OP2可暴露一部分第一顏色層320。第二開口OP2於平面視圖上可具有圓形。然而,其不應限於此。第二開口OP2可具有光可通過其中之各種形狀的其中之一。舉例而言,第二開口OP2於平面視圖上可具有三角形、四角形、橢圓形或不規則形狀。
第二顏色層330可提供為複數個次層。
第三顏色層340 (或塗層)係設置以防止朝向第一及第二開口OP1及OP2之光被第一及第二顏色層320及330之至少其一反射。
第三顏色層340係設置於第一開口OP1之內側壁及第一顏色層320透過第二開口OP2所暴露之部分上。第三顏色層340防止環繞第一開口OP1之第一顏色層320的側壁、第一顏色層320透過第二開口OP2所暴露之部分及環繞第二開口OP2之第二顏色層330的一部分側壁被暴露。
第三顏色層340可具有實質地黑色。然而,其不應限於此。第三顏色層340可具有能防止朝向第一及第二開口OP1及OP2入射之光被第一及第二顏色層320及330之至少其一反射之顏色。
第三顏色層340可提供為複數個次層。
後文中,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保護面板300將參閱第2圖及第6圖而說明。
第二顏色層330係實質上與第5圖中之第二顏色層330相同。因此,為簡要說明將省略第二顏色層330之描述。
第三顏色層340係設置以減少朝向第一及第二開口OP1及OP2入射之光被第一及第二顏色層320及330之至少其一反射。
第三顏色層340係設置於第一開口OP1之內側壁、第一顏色層320藉由第二開口OP2所暴露之部分及第二開口OP2之內側壁上。第三顏色層340防止環繞第一開口OP1之第一顏色層320的側壁、第一顏色層320透過第二開口OP2所暴露之部分及環繞第二開口OP2之第二顏色層330的側壁被暴露。
第三顏色層340可具有實質地黑色。然而,其不應限於此。第三顏色層340可具有能防止朝向第一及第二開口OP1及OP2入射之光被第一及第二顏色層320及330之至少其一反射之任何顏色。
第三顏色層340可提供為複數個次層。
後文中,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保護面板300將參閱第2圖及第7圖而說明。
第二顏色層330係實質上與第5圖中之第二顏色層330相同。因此,為簡要說明將省略第二顏色層330之描述。
第三顏色層340係設置以防止朝向第一及第二開口OP1及OP2入射之光被第一及第二顏色層320及330之至少其一反射。
第三顏色層340係設置於第一開口OP1之內側壁、第一顏色層320藉由第二開口OP2所暴露之部分、第二開口OP2之內側壁及第二顏色層330之外露表面之至少一部分上。第三顏色層340防止環繞第一開口OP1之第一顏色層320的側壁、第一顏色層320透過第二開口OP2所暴露之部分、環繞第二開口OP2之第二顏色層330的側壁及第二顏色層330之外露表面的至少一部分被暴露。
第三顏色層340可具有實質地黑色。然而,其不應限於此。第三顏色層340可具有能減少朝向第一及第二開口OP1及OP2入射之光被第一及第二顏色層320及330之至少其一反射之任何顏色。
第三顏色層340可提供為複數個次層。
後文中,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保護面板300將參閱第2圖及第8圖而說明。
第二顏色層330係實質上與第5圖中之第二顏色層330相同。因此,為簡要說明將省略第二顏色層330之描述。
第三顏色層340係設置以防止朝向第一及第二開口OP1及OP2入射之光被第一及第二顏色層320及330之至少其一反射。
第三顏色層340係設置於第一開口OP1之內側壁、第一顏色層320藉由第二開口OP2所暴露之部分、第二開口OP2之內側壁及第二顏色層330之整個外露表面上。第三顏色層340防止環繞第一開口OP1之第一顏色層320的側壁、第一顏色層320透過第二開口OP2所暴露之部分、環繞第二開口OP2之第二顏色層330的側壁及第二顏色層330之外露表面被暴露。
第三顏色層340可具有實質地黑色。然而,其不應限於此。第三顏色層340可具有能防止朝向第一及第二開口OP1及OP2入射之光被第一及第二顏色層320及330之至少其一反射之任何顏色。
第三顏色層340可提供為複數個次層。
後文中,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保護面板300將參閱第2圖及第9圖而說明。
顯示於第9圖中之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300包含基底基板310、第一顏色層320、第二顏色層330、第三顏色層340及第四顏色層350。根據本發明實施例之顯示於第9圖中之保護面板300包含與顯示於第7圖之保護面板300相同之基底基板310、相同之第一顏色層320、相同之第二顏色層330及相同之第三顏色層。因此,相同元件310、320、330及340之說明將省略或簡要地提起,而第四顏色層350將更詳細地描述。
第四顏色層350傳輸朝向第一開口OP1入射之光的一部分。入射光的透光率(transmittance)可根據第四顏色層350之顏色及厚度而控制。在實施例中,第四顏色層350具有小於基底基板之透光率。在實施例中,第四顏色層具有大於第一、第二及第三顏色層之透光率。
第四顏色層350可設置於其上設置有第一顏色層320之基底基板310的表面上。第四顏色層350可設置在相對於基底基板310之表面的第一開口OP1的區域上。第四顏色層350可設置在相對於第二開口OP2及第一開口OP1之區域上。換句話說,第四顏色層350可設置於基底基板300由第一開口OP1所暴露之表面上。第四顏色層350可具有小於第一、第二及第三顏色層320、330及340之厚度。
在實施例中,在第四顏色層350控制朝向第一開口OP1入射之光的透光率之情況下,第四顏色層350可具有任何顏色。第四顏色層可提供為複數個次層。
第10圖為顯示第9圖之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及光感測裝置400之透視圖,而第11A圖及第11B圖為截取第10圖中II-II’沿線之剖視圖。在第10圖、第11A圖及第11B圖中,相同的元件係以相同的參考符號或相同的參考標誌所標示。
顯示於第10圖、第11A圖及第11B圖中之保護面板300係實質上相同於顯示於第9圖之保護面板300。因此,保護面板300之描述將省略或簡要地提到。有關於光感測裝置400之內容將更詳細地描述。
參閱第10圖、第11A圖及第11B圖,保護面板300包含顯示區域AR及非顯示區域NAR,當以垂直於保護面板外表面之方向觀看時,非顯示區域NAR係鄰近於顯示區域AR之至少一部分。在實施例中,至少一部分非顯示區域NAR係定義為光感測區域NAR-IR。第11A圖及第11B圖係顯示一個光感測區域NAR-IR。然而,其不應限於此。保護面板可具有複數個光感測區域。
在實施例中,光感測裝置400係設置於顯示裝置之內部且在相對於光感測區域NAR-IR之位置。光感測裝置400包含光發射器410及光接收器420。顯示第11A圖及第11B圖之光發射器410及光接收器420係設置在相對於一個光感測區域NAR-IR之位置。然而,其不應限於此。在其他實施例中,光發射器410可設置在相對於光感測區域之位置,而光接收器420可設置在相對於其他光感測區域之另一位置。
在實施例中,光發射器410輸出從顯示裝置之內部透過第一及第二開口OP1及OP2、第四顏色層350及基底基板310朝向顯示裝置之外部的光。光可為紅外光。在實施例中,部分的光通過第四顏色層350朝向顯示裝置之外部輸出,且穿透光的量係藉由第四顏色層350而控制。若不存在第四顏色層350,紅外光的穿透率相對於從光發射器410產生並通過基底基板310之光可為約90%。然而,紅外光通過第四顏色層350與基底基板310之比例相對於從光發射器410產生之光為約75%至約85%之範圍。在實施例中,在實施例中,由於紅外光之透光率係藉由第四顏色層350所控制,其可能防止紅外光過度地朝向顯示裝置之外部輸出。從光發射器410產生之朝向顯示裝置外部輸出的光之至少一部分係由位於顯示裝置之前面或附近的使用者500所反射,並透過第一及第二開口OP1及OP2朝向光接收器420而入射。光接收器420接收反射光。因此,其可能依據藉由光接收器420所接收之反射光而改變影像的顯示。
第11A圖為顯示保護面板300與光感測裝置400之剖視圖以解釋當使用者500不存在時光感測裝置400的操作,而第11B圖為顯示保護面板300與光感測裝置400之剖視圖以解釋當使用者500存在時光感測裝置400的操作。
參閱第11A圖,當此用者500不存在時,從光發射器410所產生之光的一部分係透過第一及第二開口OP1及OP2而朝向顯示裝置之外部輸出。從光發射器410所產生之光的另一部分係傳輸到第一至第三顏色層320、330及340,且係主要地由第三顏色層340所吸收。
從光發射器410所發射之光係不會被反射且不會由光接收器420所接收。因此,顯示裝置可操作於ON模式。
參閱第11B圖,當使用者500存在時,從光發射器410產生將朝向顯示裝置外部輸出之光的一部分由使用者500所反射,且透過第一及第二開口OP1及OP2而入射至顯示裝置之內部,且因此,光接收器420接收入射光。從光發射器410所產生之光的另一部分係傳輸到第一至第三顏色層320、330及340,且係主要地由第三顏色層340所吸收。
反射光之使用者500可以任何能夠反射從光發射器410發射之光的一部分之其他物件或動作所取代。舉例而言,反射光的手段可為使用者的觸碰或使用者以一預定距離與顯示裝置間隔。或者,反射光的手段可為一物件。
從光發射器410所發射之光係藉由使用者500而反射並由光接收器420所接收。因此,顯示裝置可於OFF模式下操作。
在一替代的實施例中,顯示裝置可於反射光不被接收時操作於OFF模式,以及顯示裝置可於反射光被接收下操作於ON模式。
根據本發明之實施例,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防止朝向第一及第二顏色層之至少其一入射之光被零散的反射(scatteredly reflected)。
根據本發明之實施例,包含保護面板之顯示裝置避免朝向第一及第二顏色層之其中之一入射之光被零散的反射至光感測裝置中。由於光被避免散射及反射,降低光感測裝置之操作失敗。
當本發明已參閱範例實施例而描述,其將為所屬領域具有通常知識者所理解的是,各種改變及修改可在不脫離本發明之精神與範疇下而進行。因此,其應被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並非限制,而為說明性質。故,本發明之範疇應係由後附申請專利範圍及其等效物之最廣泛合法的解釋所決定,且應不被以上說明所約束或限制。
100...顯示裝置
200...殼體
300...保護面板
310...基底基板
320...第一顏色層
330...第二顏色層
340...第三顏色層
350...第四顏色層
400...光感測裝置
410...光發射器
420...光接收器
500...使用者
AR...顯示區域
NAR...非顯示區域
NAR-IR...光感測區域
PCB...電路板
OP1...第一開口
OP2...第二開口
300...保護面板
310...基底基板
320...第一顏色層
330...第二顏色層
340...第三顏色層
OP1...第一開口
OP2...第二開口
权利要求:
Claims (20)
[1] 一種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其包含一基板;一光阻絕層,提供於該基板上,其中一顯示窗口係定義於該基板之未提供該光阻絕層之一區域上,其中該光阻絕層包含一第一層,該第一層包含具有一第一顏色之一第一材料;以及一孔洞,形成以穿透該光阻絕層,該孔洞具有以一包覆材料包覆之一內側壁,該包覆材料具有不同於該第一顏色之一顏色。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保護面板,其中該包覆材料具有大於該第一材料之一吸光率。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保護面板,其中該孔洞之該內側壁包含以該包覆材料包覆之一階梯狀表面。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保護面板,其中該光阻絕層包含面對該基板之一第一表面及面對遠離該基板之一第二表面,其中該第二表面之一部分包覆該包覆材料。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保護面板,其中該光阻絕層更包含一第二層,該第一層係設置於該第二層與該基板之間,該第二層包含一第二材料,其具有不同於該第一顏色之一第二顏色,其中該孔洞之該內側壁包含該第一層之一第一部分及該第二層之一第二部分,其中該第一部分與該第二部分兩者或其中之一係以該包覆材料包覆。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保護面板,更包含一光傳輸層,其係提供於該基板上且位於該孔洞中,其中該光傳輸層具有不同於該基板之一透光率。
[7] 一種顯示裝置,包含:一顯示面板,包含其上顯示資訊之一顯示表面;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該保護面板,設置於該顯示面板上,其中對齊該顯示面板與該顯示窗口以透過該顯示窗口而觀看該資訊;以及一光偵測器,設置於該保護面板下且對齊該孔洞以用於偵測透過該孔洞而入射至該顯示裝置之光束。
[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項所述之顯示裝置,更包含:一光發射器,設置於該保護面板下且與該孔洞對齊以用於透過該孔洞發射光束至該顯示裝置之外部。
[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該光發射器與該光偵測器係以位於該孔洞下之一單件元件而實現,其中該單件元件係更配置以調配光束的發射與入射光束的偵測、及判定所偵測之入射光束是否為從該光發射器所發射之該光束於位在該顯示裝置外部的物件之反射。
[10] 一種用於顯示裝置之保護面板,其包含:一基板,包含一顯示區域及一非顯示區域;一第一層,設置於該基板之該非顯示區域上,該第一層為一第一顏色;一第二層,設置於該第一層上,該第一層係設置於該第二層與該基板之間,該第二層係為不同於該第一顏色之一第二顏色;一孔洞,形成以穿透該第一層與該第二層,該孔洞包含一內側壁,該內側壁包含該第一層之一第一部分與該第二層之一第二部分;以及一塗層,設置於該內側壁之該第一部分之至少一部分上,該塗層具有不同於該第一顏色之一顏色。
[1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保護面板,其中該塗層更設置於該內側壁之該第二部分之至少一部分上。
[1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保護面板,其中該第一層包含面對該基板之一第一表面與面對遠離該基板之一第二表面,其中該第二表面之一部分透過該孔洞而暴露,且該塗層更設置於該暴露部分上。
[1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保護面板,更包含:一附加層,設置於該基板上且位於該孔洞中,該附加層係配置以傳輸朝向該孔洞入射之光線。
[1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保護面板,其中該第一層具有實質地白色。
[1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保護面板,其中該塗層具有實質地黑色。
[1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保護面板,其中該塗層係配置以防止朝向該孔洞入射之一紅外光被該第一層及該第二層之至少其中之一反射。
[1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保護面板,其中該塗層具有大於該第一層之一吸光率。
[18] 一種顯示裝置,包含:一顯示面板,配置以顯示一影像;一殼體,包含該顯示面板;以及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該保護面板,設置於該顯示面板上。
[1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8項所述之顯示裝置,更包含:一光感測裝置,包含於該殼體中且與該孔洞對齊,其中該光感測裝置包含:一光發射器,配置以透過該孔洞發射光線至該顯示裝置之外部;以及一光接收器,配置以接收自該光發射器所發射且被位於該顯示裝置外之一物件所反射之該光線。
[2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9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該光線包含紅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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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族专利:
公开号 | 公开日
CN103065549A|2013-04-24|
EP2584767A1|2013-04-24|
TWI553329B|2016-10-11|
EP2584767B1|2017-01-11|
KR20130042682A|2013-04-29|
CN103065549B|2016-01-20|
JP2013088806A|2013-05-13|
US20130094184A1|2013-04-18|
US10571734B2|2020-02-25|
US11106076B2|2021-08-31|
US20200209676A1|2020-07-02|
CN203179411U|2013-09-04|
US20190086717A1|2019-03-21|
US10133111B2|2018-11-20|
KR101262252B1|2013-05-10|
引用文献:
公开号 | 申请日 | 公开日 | 申请人 | 专利标题
TWI553597B|2013-09-24|2016-10-11|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具外力傳導結構之顯示裝置|US4325633A|1980-06-02|1982-04-20|Hughes Aircraft Company|Apparatus for determining of angle of incidence of electromagnetic energy|
KR100641628B1|2000-08-21|2006-11-02|엘지.필립스 엘시디 주식회사|블랙레진을 이용한 반사형 및 반투과형 액정표시장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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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4511248B2|2004-05-28|2010-07-28|京セラ株式会社|液晶表示装置|
JP2006072151A|2004-09-03|2006-03-16|Fujinon Corp|絞り板|
KR101097920B1|2004-12-10|2011-12-23|삼성전자주식회사|광 센서와, 이를 구비한 표시 패널 및 표시 장치|
US20070097108A1|2005-10-28|2007-05-03|Brewer Donald R|Elastic fiber optic image guide|
KR101256663B1|2005-12-28|2013-04-19|엘지디스플레이 주식회사|액정표시장치와 그의 제조 및 구동방법|
KR20080037187A|2006-10-25|2008-04-30|삼성전자주식회사|액정표시장치|
KR20080057524A|2006-12-20|2008-06-25|엘지디스플레이 주식회사|액정표시장치|
US8031174B2|2007-01-03|2011-10-04|Apple Inc.|Multi-touch surface stackup arrangement|
JP4543072B2|2007-10-24|2010-09-15|シャープ株式会社|ケース部材、センサモジュールおよび電子情報機器|
JP5301240B2|2007-12-05|2013-09-25|株式会社ジャパンディスプレイウェスト|表示装置|
JP5014971B2|2007-12-19|2012-08-29|ソニーモバイルディスプレイ株式会社|ディスプレ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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